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01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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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09-11-26 16:0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9-11-26 16: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特 急
武环〔2009〕63号
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今年“十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周年大庆,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庆、祥和、安全的节日,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和恐怖事件,确保我市的环境安全。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10月8日,全市环保系统进入国庆期间环境应急值班备勤状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守,切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物资、车辆、仪器、设备等环境应急准备,保障通讯畅通,将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涉危恐怖事件,要立即启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区环保局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国庆节前对涉危单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上游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要保证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及时发现报警或自动监控仪器故障,并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认真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一旦辖区内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要立即核实,相互通报有关信息,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和减少次生环境危害。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区域联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杜绝瞒报漏报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经核实要按时上报,对涉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中区域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一律上报。要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反恐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有关措施,确保六十周年国庆期间的环境安全。请各单位将9月11日至10月8日应急值班安排于9月11日前上报我局。
联 系 人:市环境监察支队 许 晟
联系电话:85807191
传 真:85807191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应急 通知
抄送:市应急办,武汉市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