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2062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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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7-06-19 08:4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6-19 08:4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今年5月3日,洪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一豆制品厂的污水处理设计工艺、污水收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该厂污水收集不到位、尾水排放不正常,初步判断该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或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嫌疑,同时现场认定了几处可疑点位。5月8日上午,洪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带领三名工程施工人员携带施工工具,对之前认定的几处可疑点位进行掘开式探查,发现一处污水汇集窨井被水泥覆盖,将封堵的水泥砸开并对其中的积水和垃圾进行清理后,发现窨井底部有一根直径150mm的管道通向厂区围墙外,随即执法人员在厂区围墙外对应的位置撬开了围墙外排水沟的盖板,发现了该管道的出口,管道长约2米,管道中有污水正在外排。洪山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超标60多倍,总磷超标50多倍。根据以上排查结果,对该豆制品厂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以下决定: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从重处罚8万元;二是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责令停产整治;三是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6月14日,洪山区公安机关对该厂主管负责人鄢某进行了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鄢某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