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函〔2020〕14号 A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发改委: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15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武鄂同城化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管理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
2019年1月,我局从省生态环境厅领取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制定了《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使用管理方案(暂行)》(武环委办〔2019〕8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案》),规范了矢量数据申领、建设项目涉生态保护红线关系查询等工作流程,明确了数据要求,规定了办结时限。2019年3月、8月,根据数据申领流程,经签定数据使用协议,分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提供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为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以及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认证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认真核查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依据《管理方案》规定,严谨核查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为严守红线把好重要关口。截至2020年5月19日,累计办理建设项目涉生态保护红线核查来函事项50件。
(三)协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
根据《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及优化工作方案》相关职责分工,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中,主动对接提供资料数据,谨慎核查饮用水源地范围等生态要素,提出部门评估优化建议。2019年12月底各区已完成第三轮自评,并形成《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报告》,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市政府。
(四)积极筹划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2019年8月,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拟制《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局广泛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 金沙博彩关于<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报告》。为做好勘界定标准备工作,我局组织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监管技术培训。2019年12月,向市财政部门申报2020年财政预算经费,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及全市勘界定标成果审核。现根据职责调整,拟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将此项经费调整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
(五)认真做好职责调整交接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分工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31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鄂自然资函〔2020〕179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原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现转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为切实落实职责调整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的衔接,2020年5月19日,我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函》(武环函〔2020〕9号),进行相关工作和资料的移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评估和勘界定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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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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