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80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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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8-04-11 17:13 |
文   号: | 武环管〔2018〕15号 | 发布日期: | 2018-04-11 17: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管〔2018〕15号
市环保局关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
你院报送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辐射工作种类、范围:
你院位于蔡甸区成功大道111号,于2016年8月17日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资质(许可证编号:鄂环辐证[A0317]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I类射线装置。根据发展需要,拟将住院部一楼原中药房改建为DSA机房,拟增1台DSA。该项目射线装置用于医疗诊断,辐射工作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的内容进行建设。你院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进一步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严格实施。
(三)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辐射工作人员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六)应于每年1月31日前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做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三、请蔡甸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
抄送:蔡甸区环保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