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1-46661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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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16:20 |
文   号: | 武环管〔20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16: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汉阳红建路(江堤二路至鹦鹉大道)墨桥Ⅰ、Ⅱ回110kV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将110kV墨桥Ⅰ、Ⅱ回线1#-9#架空线迁改入地,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1.6km;新建电缆通道长0.75km;利用“武汉国博大道220kV玉墨一二回108#~122#迁改入地工程”电缆隧道敷设0.85km。需拆除100kV墨桥Ⅰ、Ⅱ回线路现状双回架空线路1.43km,钢管杆9基;拆除电缆线路0.27km。项目总投资2315万元,环保总投资26万元。
二、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
(二)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防止施工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
(四)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做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四、请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负责该项目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若自审批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金沙博彩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