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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18 10:17 来源: 金沙博彩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817819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澳门金沙娱乐城 成文日期: 2016-01-18 10: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01-18 10:17
效力状态: 有效

 

2016年湖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监督性监测年报

   1 概况

   根据环保部《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我省组织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年报是对2016年各季度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比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1)监测依据和对象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除神农架林区外其它16个地市(州)监测站共对全省524家国控污染源开展监测。国控污染源包括废水污染源企业133家(含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废气污染源企业115家、污水处理厂140家、国控重金属企业92家和44家国控危废企业。全省13家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监测。

   (2)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流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进行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性监测同时开展比对监测。

   (3) 监测项目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的规定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和表2的19项为必测项目,表3项目为选测项目)。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对污水处理厂以及COD、氨氮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COD、氨氮等的去除效率。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规定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流量。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

   重金属项目:废水根据企业生产工况和排放情况本季度实施监测项目有总汞、总铅、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铜、总锌、总镍、总锰、总钡;废气监测项目有铅及化合物、砷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

危险废物项目:根据其所执行的标准来确定。

   (4)监测时间和频次

   污染物排放监测每季度至少一次;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重金属企业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全年不少于四次;危险废物项目原则上以该危废企业执行的标准或国家相关要求来确定,如无明确要求的,原则上开展1次监督性监测。

   (5)评价方法和标准

   某企业一次监测中,任一排放口(设备)排放的任何一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则该排放口本次监测结果超标;企业任一排放口(设备)超标,则该企业本次监测结果超标。企业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优先采用行业排放标准评价,没有行业标准的,采用综合排放标准评价。

   2 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分布

   2016年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524家,其中国控废水污染源133家,废气污染源115家,污水处理厂140家。国控重金属企业共92家,其中废水89家,废气21家,危险废物企业共44家。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见表2-1。

表2-1  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

地区

国控废水企业

国控废气企业

国控污水处理厂

重金属废水企业

重金属废气企业

危险废物企业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名单个数(个)

所占比例(%)

武汉市

24

18.0

15

13.0

24

17.1

5

5.6

3

14.3

15

34.1

黄石市

6

4.5

15

13.0

8

5.7

27

30.3

4

19.0

3

6.8

十堰市

9

6.8

7

6.1

13

9.3

3

3.4

/

/

4

9.1

宜昌市

23

17.3

19

16.5

18

12.9

10

11.2

1

4.8

4

9.1

襄阳市

8

6.0

7

6.1

11

7.9

9

10.1

8

38.1

6

13.6

鄂州市

1

0.8

6

5.2

3

2.1

/

/

/

/

1

2.3

荆门市

3

2.3

9

7.8

5

3.6

14

15.7

1

4.8

7

15.9

孝感市

14

10.5

10

8.7

8

5.7

7

7.9

/

/

/

/

荆州市

9

6.8

7

6.1

11

7.9

6

6.7

1

4.8

1

2.3

黄冈市

9

6.8

5

4.3

13

9.3

1

1.1

1

4.8

/

/

咸宁市

9

6.8

7

6.1

8

5.7

2

2.2

2

9.5

1

2.3

随州市

4

3.0

/

/

2

1.4

4

4.5

/

/

/

/

恩施州

/

/

5

4.3

9

6.4

1

1.1

/

/

/

/

仙桃市

4

3.0

/

/

3

2.1

/

/

/

/

1

2.3

天门市

4

3.0

/

/

1

0.7

/

/

/

/

/

/

潜江市

6

4.5

3

2.6

3

2.1

/

/

/

/

1

2.3

神农架

/

/

/

/

/

/

1

1.0

/

/

/

/

全省

133

100

115

100

140

100

89

100

21

100

44

100

 

    注:“/”表示名单中没有相关企业

   从表2-1可以看出, 2016年武汉市国控废水企业最多,占总数的18.0%;宜昌市国控废气企业最多,占总数的16.5%;武汉市的国控污水处理厂数最多,占总数的17.1%。

   重金属废水企业主要分布在黄石市,所占比例为30.3%,重金属废气企业主要分布在襄阳市,所占比例为38.1%。

   危险废物企业主要分布在武汉市,所占比例为34.1%。

   3 废水

   (1)2016年全省参与评价的废水污染源共124家,综合达标率为95.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COD综合达标率为98.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氨氮综合达标率为99.5%,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2)除神农架外的16个地市(州)中,十堰、襄阳等10市废水综合达标率达到100%,仙桃废水综合达标率最低,为85.4%。

   (3)全省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共涵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24个行业。24个废水排放行业中,畜牧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15个行业综合达标率达到100%,见图3-1。

图3-1  2016年各行业废水污染源综合排放达标情况

   (4)全省国控废水污染源超标污染物主要有pH、氨氮、化学需氧量、磷酸盐、生化需氧量等12项,共涉及国控废水企业12家。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企业数最多,有8家。

   (5)1-4季度,全省国控废水污染源各季度排放达标率在94.1%-98.3%之间,二季度最高,一季度最低,见图3-2。

图3-2   2016年各季度废水污染源综合排放达标情况

   4 废气

   (1)2016年,全省108家废气污染源参与评价,综合达标率为94.3%,同比上升了9.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7.8%,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排放达标率为95.7%,同比上升11.2个百分点。

   (2)本年度有国控废气企业的13个地市(州)中,黄石、十堰等8个地市废气综合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孝感废气综合达标率最低,为55.6%。

   (3)全省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共涵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11个行业。11个废气排放行业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橡胶制品业等4个行业综合达标率达到100%,见图4-1。

图4-1  2016年各行业废气污染源综合排放达标情况

   (4)全省国控废气污染源超标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5项,共涉及21家企业,其中氮氧化物超标企业数最多,有7家。

   (5)1-4季度,全省国控废气污染源各季度排放达标率在92.5%-97.4%之间,三季度最高,四季度最低,见图4-2。

图4-2   2016年各季度废气污染源综合排放达标情况

   5 污水处理厂

   (1)2016年,全省137家污水处理厂参与评价,综合达标率为91.7%,同比上升了2.9个百分点;COD排放达标率为99.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氨氮排放达标率为98.9%,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2)本年度有国控污水处理厂的16个地市(州)中,黄石、鄂州等7个地市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率达到100%,仙桃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率最低,为33.3%。

   (3)全省国控污水处理厂超标污染物主要有总磷、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等7项,共涉及污水处理厂39家,其中总磷超标企业数最多,有12家。

   (4)1-4季度,全省国控污水处理厂各季度排放达标率在90.8%-92.7%之间,四季度最高,二季度最低,见图5-1。

图5-1   2016年各季度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达标情况

   6 比对监测情况

   (1)2016年,全省共对112家废水污染源的723套自动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比对合格率为93.5%。从地区看,全省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比对合格率在50-100%之间,其中武汉、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天门和潜江等8市合格率为100%。

   (2)全省共对92家废气污染源的494套自动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比对合格率为99.2%。从地区看,全省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合格率在95%-100%之间,其中武汉、十堰、宜昌、襄阳等12市合格率为100%。

   (3)全省共对126家污水处理厂的863套自动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比对合格率为94.1%。从地区看,全省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合格率在57%-100%之间,其中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仙桃、天门和潜江等8市合格率为100%。

   (4)全省30万千瓦以上发电厂13家,共安装并验收自动监测系统44套,实际比对43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7 国控重金属监督性监测

   (1)2016年,参与评价的重金属废水企业共39家,综合达标率为92.3%。参与评价的重金属废气企业共12家,综合达标率为100%。

   (2)参与评价的重金属废水企业主要分布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制品业等12个行业,其中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20.5%、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占15.4%、金属制品业占15.4%,综合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79.2%。参与评价的重金属废气企业主要分布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金属制品业等行业,综合达标率均为100%。

   (3)全省实测重金属废水主要监测因子为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锌、总铜、总铅、总镍和总镉;重金属废气主要监测因子为铅及化合物等。

   8 危险废物监督性监测

   (1)2016年,参与评价的危险废物废水企业共20家,综合达标率为97.9%。参与评价的危险废物废气企业共14家,综合达标率为94.6%。

   (2)参与评价的危险废物废水企业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0个行业,三个主要行业分布比例均为15%,综合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94.4%。参与评价的危险废物废气企业主要分布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7个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比为21.4%,综合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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