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1865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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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7-12-13 08:56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12-13 08: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7年我局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加强监管为抓手,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线,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我市环境安全。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7件(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3件,运输车辆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应急处理为3件,汉江月湖桥-长丰桥断面有油污污染的环境应急处理1件),均为一般性污染事件。由于防控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及时,201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区域环境应急管理
一是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武汉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17年1月25日印发《武汉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武环【2017】9号)。
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环办[2017]11号),要求各区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及时评估、修订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要求各区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各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严查违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局领导分组带队对重点单位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要求市、区环保部门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我局组织开展了以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的环境应急实战综合演练。通过演练,有效锻炼了全市环境应急处理与环境监测队伍,增强各部门协同应对处置能力,检验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是对武汉市重点涉危企业环境污染应急手册进行修编工作。2013年我市编制了《武汉市重点涉危企业环境污染应急手册》,收录了129家重点涉危企业基本信息、危险源控制目标、企业应急措施等情况,该手册为应急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依据。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以及部分企业的变迁,现根据现实工作的需要,对该手册再次进行了修编。
(二)建设和完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资保障体系
委托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和武汉北湖云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市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基地,负责储备一定的应急处置物资(活性炭等)并参与环境应急救援和处置相关工作。我局要求各重点危化企业组建内部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高环境安全意识。
(三)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防范工作
1、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为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控制或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根据国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于7月31日制定了《2017年武汉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方案》,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中上旬,市环保局分5组对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防控环境风险隐患,提高全市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构建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和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主体,确保了我市环境安全。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武安办【2017】76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11月27日至12月6日,集中1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7年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第二阶段现场执法检查和问题督办工作。市环保局局长阎忠宁亲自带队参与检查,共检查市管重点污染源单位44家(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累计督促重点77家重点企业规范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发现企业的环境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妥善应对汛期环境安全。为应对7-9月长江与汉江的汛期险情,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武环办【2017】31号),要求各部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7月3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武汉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环保部门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置工作及隐患排查,8月中上旬,市环保局分5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分别对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等情况;重点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以及调度情况和环境应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全市存在隐患的危化品企业进行排查,此次抽查重点风险单位25家(次),每家企业检查环境应急管理工作24项,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辖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进行整改与查处,杜绝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监测预警
我局每月组织对10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1次63项指标的常规监测。对9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月开展监测1次29项指标监测,每季度增测1次33个特定项目。6月份开展1次109项指标的全分析监测。为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在宗关水厂和白沙洲水厂取水口各建有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在长江和汉江入境断面各建设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提高水质污染预警能力。
积极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组织开发环境污染扩散快速预测模型,进一步提高监控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水平。一是通过10个大气国控点和10个大气市控点24小时对我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适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指数、类别和预报,为大气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二是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企业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视频监控,向环境监管人员发送超标排污报警手机短信,有效防范企业因不正常排污引起环境污染事故。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密现场检查频次,对已排查出的环境隐患认真及时处理到位,不留死角,力争做到环境安全全覆盖;对已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五)落实环境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为快速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市级环境应急队伍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应急值班电话、微信、微博等),及时更新值班备勤人员信息,规范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在处理与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我局一是做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率100%;二是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结果,适时对媒体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三是事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反思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改进不足。
今年9月12日,成功应对与处置一启武汉绕城高速黄陂横店街因危化品运输车辆泄漏导致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2017年9月20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与安监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应对与处置一启沪蓉高速麻城段一辆槽车起火侧翻,导致不明液体流入举水河的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由于及时应对,这2次突发环境泄漏事件得到科学妥善的控制与处置,未造成环境污染与影响,确保了环境安全,因此,今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二)继续组织与开展对全市环境应急人员开展突发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工作。
(三)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年 第74号)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报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工作职责,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水务、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如有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以综合演练为平台锻炼队伍,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六)继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基础保障。对各区环保部门、重点涉危涉重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环境应急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应急意识。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