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48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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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6-05-30 14:47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5-30 14:4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2016〕37号
市环保局 市城建委关于2016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分局)、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政办[2016]10号),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效防治和降低建筑工地施工期间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按照市政府2016年“十件实事”要求,市环保局、市城建委联合组织在全市部分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在全市选取处于基础开挖和基础施工阶段的100个建筑工地作为开展扬尘在线监控工作的备用场地。按照《关于印发市环保局落实2016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16]10号),结合各区实际,对工地选取计划作适当调整,其中江岸区6个、江汉区4个、硚口区4个、汉阳区6个、武昌区4个、青山区4个、洪山区9个、东西湖区9个、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8个、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9个、蔡甸区3个、江夏区9个、黄陂区9个、新洲区4个,另外12个由市安全站选取。根据建筑工地规模等实际情况选取监测点位数量。
二、时间安排
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工作从2016年5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展开。
(一)推荐建筑工地分2个阶段,6月10日前推荐50个,7月15日前再推荐50个。
(二)设备安装调试进度分3个阶段,6月30日前完成20台套,7月31日前再完成30台套,8月31日前再完成50台套,从监控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起计算,服务期一年。
三、经费安排
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试点工作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数据服务的方式,所需费用由市环保局2016年十件实事专项资金支出。
四、工地配合事项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监测的主要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时监测噪声、气象等有关指标。有关建筑工地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配合管理工作:
(一)落实安装的平面位置要求。选择可以直接同步观察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以及施工车辆进出口洗车管理的最佳位置。
(二)落实安装的空间位置要求。满足设备基础面积800×800mm,设备立体空间430×5000×1600mm(1260×4230×2200mm带太阳能电池),设备顶端离地高度控制在8米以内,且保障在监测范围内无其他障碍物。
(三)落实动力电源和宽带线路要求。落实220V/50Hz交流电源线和电源箱、宽带线路,并做好电源线和宽带线架设。
(四)其他配合要求。在离设备≥2米处做好保障设备安全的标准防护栏,做好应满足离地高度的设备基础的砌筑或混凝土浇注,明确责任人员负责监测设备安全和防盗管理。
以上工作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提供数据服务的中标单位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建筑工地。各区建设局、环保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工作,各区建设局应按要求负责落实工地推荐,分别于6月10日前和7月15日前将《武汉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工地推荐表》(见附表1)上报市城建委,市城建委和市环保局负责审核并确定纳入本次扬尘在线监控的试点工地名单。
(二)推进监控设施建设。各区建设局和环保局(分局)要积极加强与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方的协调,督促各工地积极支持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工作,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为现场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设备更新、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确保扬尘在线监控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系统运营维护。第三方服务单位应组建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加强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各有关工地施工单位要明确在线监控系统设备安全监管负责人,并自觉遵守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工地在设备运行期间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的,将予以表彰。
(四)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市环保局、市城建委要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的监督管理,实现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信息部门共享、市区共享。通过扬尘在线监控工作,进一步掌握我市建筑工地环境污染状况,研究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为建筑工地环境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各区环保局(分局)、区建设局和施工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武汉市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超限”短信接收人名单》(见附表2)分别报送市环保局和市城建委。
联系方式:市环保局 和学军 85807053(兼传真)
市城建委 戴顺义 85785337 85752311 (传真)
附表:1.《武汉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工地推荐表》
2.《武汉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超限”短信接收人名单》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附表1
武汉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工地推荐表
填报区: 区(单位公章)
序号 |
工地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局、环保局 |
地址 |
施工面积 /万m2 |
所处施工阶段 |
施工起止时间 |
1 |
工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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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开始,预计到 年 月 日 工程完工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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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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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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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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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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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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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开始,预计到 年 月 日 工程完工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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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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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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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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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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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备注 :1、工地需填写:工地名称、工地建设单位名称、工地施工单位名称。
2、所处施工阶段填写:基础开挖阶段、基础施工阶段。
3、施工起止时间填写开始施工的时间和工程预计全面完工时间。
4、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前报第一批工地,7月15日前报第二批工地。
附表2
武汉市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超限”短信接收人名单
填报单位: (单位公章)
序号 |
单位(或工地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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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备注 :1、各单位填报1名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用于接收扬尘“超限”短息报警。
2、区环保局(分局)将此表报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和施工单位将此表报市城建委。
3、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前。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