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1-27153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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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10:50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10: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推动地方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情况。
在“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更有雄心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如何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我国将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对接下来的工作和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据介绍,我国将研究跨越“十四五”和“十五五”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李高称:“在两个五年规划里面持续实施,这个工作既必要,同时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不同于常规的五年规划,也不同于在污染防治领域三年攻坚战的工作,需要持续十年左右时间进行规划。
李高介绍,“十四五”我国还将重点加强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推动地方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还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订,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
李高还介绍了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深化重点领域的低碳行动、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等方面的“十四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