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876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1-06-16 10:50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10:50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1]155号
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和省政府“鄂政办发[2011]103号”的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1]143号)。为做好文件印发后的衔接工作,现将申办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环保厅受理,并通过省固管中心现场检查的申办企业(荆州市昌盛环保燃料油有限公司、十堰市车都大洋石化有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向省环保厅(环评审批部门)提交环评和“三同时”复核申请,复核通过后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经省环保厅受理,省固管中心暂未开展现场检查的申办企业(湖北中色金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襄樊铭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谷城县盛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梦县森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卓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向省环保厅(环评审批部门)提交环评和“三同时”复核申请。待复核通过后,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三、其它拟向省环保厅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危废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