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157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省
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要求,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6年3月7-18日对我省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黄冈市等6市7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督查考核。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据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关于反馈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函》(华南环督函[2016]69号)文件精神,现将督查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今年共抽查企业75家,其中达标50家、基本达标19家、不达标6家,抽查合格率84.4%;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60家,其中达标37家、基本达标17家、不达标6家,抽查合格率81.5%;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5家,其中达标13家、基本达标2家,抽查合格率96%。各企业考核情况以及重点督查企业整改情况详见附表1、2、3、4。
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黄冈市分别抽查企业16家、13家、25家、5家、7家、9家,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0.625%、92.31%、83.60%、88.00%、67.14%、75.56%,各市考核情况详见附表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把危废当一般固废管理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未将废活性炭纳入危废管理,湖北科海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含氟废水纳入危废管理,类似的行为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同时导致考核不达标(否决项得零分)。部分企业不能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种类、废物代码、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规范要求,经常出现部分数据不准确、前后矛盾的现象,各级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时要从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等基础数据入手加强指导。
(二)部分企业厂区管理混乱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督查中指出襄阳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科海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贮存场所简陋、厂区产品乱堆、空桶无序摆放、跑冒滴漏等不规范现象增加了考核扣分。有关企业要重视企业厂容厂貌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部分企业危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近两年我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成绩显著,但仍然存在漏报、错报、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多数企业的应急预案、管理计划和业务培训等制度流于形式。各危废产生、经营单位和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效能,严格执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源头分类、危险废物标识、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落实危废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部分地区危险废物监管有缺失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环保部门还存在危险废物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危废规范化管理指导,加大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力度,完善督查考核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环保局务必将本次督查考核情况通报至县(市、区)环保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继续参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新修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培训和宣传力度。
(二)责成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黄冈市等环保局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达标企业另行下文督办)。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加大推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力度,省厅将组织抽查(具体文件和方案另行下发)。
附表:
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统计表
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统计表
3、重点督查企业整改情况
4、2016年度重点督查整改企业
5、各市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