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2-1476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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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16:22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16: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2年3月1日-3月31日,经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以下车辆排气不合格,现进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条(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之规定,请以上车主在30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经机动车检测站尾气检测合格,确保上路行驶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限期内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将纳入重点监管车辆名单。
2022年第三批遥感监测排气不合格车辆(遥测超标)
2022年第三批遥感监测排气不合格车辆(冒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