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37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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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17:4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17:4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委〔2016〕24号
关于印发《通顺河武汉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环投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和《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武政〔2016〕28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通顺河武汉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
通顺河武汉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通顺河污染防治,保护通顺河生态环境,改善通顺河水环境质量,达到通顺河武汉段流域水质考核目标,结合武汉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和《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武政〔2016〕28号)的要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通顺河武汉流域的实际,加强跨界协作,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系统推进通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分阶段科学治理,切实改善通顺河武汉段水环境质量,保障通顺河武汉段水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持续改善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水质,2016年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年均水质V类),到2020年,力争月均水质达到Ⅴ类及以上。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汇水区范围内纱帽城区排水明渠等黑臭水体。
三、工作措施
(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
贯彻落实《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武政〔2016〕28号)、《武汉市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实施方案》(武政规〔2016〕17号)的相关要求,蔡甸区人民政府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辖区河道和湖泊保护主体责任,统一组织通顺河武汉段河道和流域湖泊渔业“三网”设施的拆除工作。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通顺河河道内渔业“三网”设施及其他人工养殖、捕鱼设施的拆除工作;2017年12月底之前,蔡甸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要分别完成流域范围内列入全市湖泊保护目录重点湖泊的渔业“三网”设施拆除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落实好渔民转产和再就业等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完成通顺河武汉段流域围网围栏养殖设施拆除工作。其他未列入保护目录的湖泊,依据湖泊水质状况进行禁、限养殖的分类,研究出台辖区内湖泊生态养殖及生态修复指导意见。(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在通顺河武汉段流域范围内,全面实行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的生态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养殖水体水环境监测试点,对达不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或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循环水利用和增殖渔业等生态养殖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等负责组织实施,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二)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贯彻落实《武汉市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及实施方案》(武政规〔2016〕18号)的相关要求,2016年12月底前,蔡甸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完成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的全面排查(含插花地区域),建立“三区”内养殖场清单,制定整治计划。(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禁止养殖区内,除因教学、科研、旅游以及其它特殊需要,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的,经蔡甸区人民政府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批准保留外,其余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退养。(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环保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限制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限制养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实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达到环保要求。限制养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是畜禽养殖业主,由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做好业主的培训、指导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环保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适宜养殖区内应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环境、总量控制、退养平衡、优化结构、以地定畜”原则,引导散养养殖业主逐步退养,支持发展高标准、现代化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确保畜禽养殖实现退养平衡。适宜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应当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到2018年,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全部退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环保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因地制宜积极推广规模化、生态化、集约化养殖,将畜禽养殖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实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合理控制生猪养殖规模,严禁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到2020年,通顺河武汉段流域范围内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环保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2017年完成军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建设,确保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速纱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至8万吨/日)和沌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至12万吨/日)建设,确保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黄陵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至5万吨/日)和尾水排口排江改造工程,尾水排放COD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氨氮执行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此项工作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黄陵、纱帽、沌口、军山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其中黄陵系统新建泵站5座,污水管网44.2公里;纱帽系统新建泵站1座,污水管网78.6公里;沌口系统新建污水管网52.3公里。2016年底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完成福照路-棋盘六路污水管网对接工程;2017年7月前,完成常寿大道-檀军线污水管网对接工程;2017年底前,常福工业园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黄陵、纱帽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浓度力争达到170mg/L以上。(此项工作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严格污泥在污水处理厂内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或送至对应的污泥处置基地进行集中处置。加快推进千子山污泥处理处置基地建设,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底前,通顺河武汉段流域范围内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市环投公司负责具体落实)
(四)整治农村生活污染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对蔡甸区侏儒山、消泗、桐湖、洪北、成功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湘口、东荆等现有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黄陵、纱帽、沌口、军山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镇,应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镇延伸。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可因地制宜采用沼气池、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或稳定塘等处理技术,建设联村或单村污水处理站。到2020年,蔡甸区应完成通顺河流域沿线72个行政村新建村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流域沿线中心集镇和一般集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此项工作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流域内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到2017年,流域内实现农村垃圾户分、村收、街(乡、镇)运、集中处理全覆盖,流域内村湾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1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100%。(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五)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蔡甸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制订各自辖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鼓励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均递减1-2%。(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优化田间灌排系统,构建生态沟渠。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境保护规定,采用先进的农业灌溉技术和耕作方式,发展节水型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利用现有沟、塘、窖等,根据农田的分布及地势情况,选取合适的位置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推进沿河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采用稻田立体种养、基塘结合、生态农庄观光等模式,以农田保护区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观光农业区建设为重点,开展以生态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建设,形成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生态农业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质监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六)推进农业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研究
开展蔡甸区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程,完善骨干灌溉渠系整治及配套设施改造,加强田间灌排渠道整治工作,发展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到2020年,农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从农业生产需水量、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水量、维持水生生物生态系统稳定所需要的水量、维持河口泥沙冲淤平衡所需水量、河道外生态需水量(主要包括河岸植被需水量、相连湖泊和湿地补水量等)等方面系统研究通顺河武汉段水资源量和河道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以此为依据向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通顺河上游水利工程提出相应的流域优化调度方案,重点保障黄陵大桥断面枯水期生态基流。(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七)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对黄丝河(洪道河)、纳河、新河(西流河)等上游跨境支流、马影河以及成功河、消泗沟、洪北干渠等小流域开展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流域内王家涉、西北湖、万家湖、小官莲湖等12个劣V类湖泊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实施“一湖一策”湖泊保护政策;对纱帽河和泥湖河明渠2条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沿岸无垃圾、水域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无臭味。2017年底前,消除流域内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到2020年,基本消除流域内劣V类湖泊。(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重点加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强化沉湖湿地的机构、监测、监控、宣传、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和社区管理,加大巡护及执法力度,控制非法侵占湿地行为的发生。按计划、分年度、有重点分别在沉湖和张家大湖、王家涉采取封育、人工种植等措施恢复重点保护水生植物,切实保护沉湖湿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此项工作由市园林与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八)加强水质监测监控与预警
定期公布通顺河保护与管理状况,强化通顺河武汉段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水质异常、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藻类防控等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全面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对通顺河武汉段4个入境断面实施常规监测,并在上游集中排污时段加密监测,全面监控通顺河水系上游来水水质情况;加强通顺河武汉段内主要汇水通道的水质监控和水利调度管理,蔡甸区应重点加强黄丝河(洪道河)境内界河泵站、北垸泵站的水质监控和水利调度管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重点加强安乐坛低闸、汉南中学排口、东城闸的水质监控和水利调度管理,建立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地方政府责任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通顺河武汉段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应当于2016年12月底前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11月底前提交下一年度实施计划。(此项工作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
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为平台,协调解决通顺河武汉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水务、环保、农业、城管、园林和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武文〔2015〕25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通顺河武汉段水环境保护。(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城管委、市园林与林业局等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以通顺河武汉段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目标考核和任务考核为抓手,定期对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邀请公众对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督。(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考评办等负责组织实施)
(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积极配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会同仙桃市、潜江市建立通顺河跨区域水环境治理协作机制,推进跨界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共同推进通顺河水体达标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通顺河武汉段水质达标项目清单
2.通顺河武汉段水质达标方案技术报告
附件1
通顺河武汉段水质达标项目清单
序号 | 工程 类别 | 工程名称 | 资金 来源 | 主要建设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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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 | 政府 | 新建军山污水处理厂。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扩建沌口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提标升级至一级A排放标准。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扩建纱帽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提标升级至一级A排放标准。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扩建黄陵污水处理厂。 | 2020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黄陵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改造工程。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污水收集工程 | 政府 | 沌口系统新增污水管网52.3公里。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黄陵系统规划新增泵站5座,新增污水管网44.2公里。 | 2018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纱帽系统规划近期新增泵站1座,新增污水管网78.6公里。 | 2018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污泥处理处置 | 政府、企业 | 加快推进千子山污泥处理处置基地建设,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 | 2020年1月 | 环投公司,蔡甸区人民政府 | ||
2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程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政府、企业 | 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三区”内畜禽养殖情况摸底排查。 | 2017年12月 | 市农委,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依据区域内畜禽养殖摸底调查结果和“三区”划分方案,调整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 | 市农委、市环保局,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对限养区和适宜养殖区规模化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粪污收集池、粪污贮存池,铺设管道或购置吸粪车,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土地消纳面积。 | 市农委、市环保局,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 政府 | 完成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王家涉、桐湖、小奓湖、汤湖、朱山湖等13个重点湖泊和笔砚湖、独沧湖等21个非重点湖泊河及通顺河主河道的“三网”的拆除工作;划定水产禁、限养殖区域;制定养殖规范,发展“鱼稻共生”生态养殖。 | 2017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市农委、市水务局 |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政府 | 蔡甸区洪北管委会、消泗乡、桐湖办事处、奓山街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等相关村采用新建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式人工湿地工程、分散式人工湿地工程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 2020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政府 | 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流域内村湾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10%。 | 2019年12月 | 市城管委,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生态农业示范与农业面源污染污染治理工程 | 政府 | 在蔡甸区通顺河流域内7个乡镇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湘口街的农业种植基地实施生态农业示范项目;在蔡甸区奓山街、成功管委会等5处村湾新建污水拦截坝+生态沟渠+过滤池系统,使流域面源污染处理率达到90%以上。 | 2017年12月 | 市农委,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3 | 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工业企业污染控制 | 政府 | 建设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目前未纳入污水处理厂的6家企业污水。 | 2017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4 | 流域生态修复与自然生态保护工程 | 沉湖湿地生态修复与自然生态保护示范项目 | 政府 | 对湖泊进行原位生物治理与生态修复,对流域沿岸入湖支流实施生态缓冲和拦截工程。 | 2019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市园林与林业局 |
山体自然生态修复保护示范项目 | 政府 | 对蔡甸区桐湖农场2处山体进行生态修复,裸露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山体绿景,退耕还林。 | 2019年12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市园林与林业局 | ||
河道整治与修复工程 | 政府 | 对通顺河流域黄丝河(洪道河)、西流河、纳河等跨境支流以及成功河、消泗沟、洪北干渠等境内小流域河道进行清淤整治与生态修复。 | 2020年12月 | 市水务局、蔡甸区人民政府 | ||
编制马影河水体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达标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湖泊污染防治工程 | 政府 | 对流域内王家涉、西北湖、万家湖、小官莲湖等12个劣V类湖泊进行综合整治。 | 2020年1月 | 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程 | 政府 | 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消除纱帽河、泥湖河明渠黑臭水体。 | 2017年12月 | 市水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
5 | 水环境监测能力 | 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程 | 政府 | 黄丝河(洪道河)挖沟村、通顺河港洲村入境处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 | 2017年12月 | 市环保局,蔡甸区人民政府 |
6 | 科技支撑 | 通顺河水资源与生态需水量研究 | 政府 | 对通顺河水资源量与武汉段生态环境需水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相应的流域优化调度方案。 | 2019年1月 | 市水务局、农委、环保局,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测土配方施肥方案研究 | 政府 | 以土壤测试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 | 2020年12月 | 市农委,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 |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环保厅。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