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2421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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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8-11-22 11:32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11-22 11: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67号),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于每月3日前向市环委会办公室报送上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组织实施《武汉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把土壤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议程,专题研究、加快解决辖区土壤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确保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专人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工作,并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环保局总量处(联系人:翟显之,联系电话:027-85805395)。
三、确保及时报送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2018年7月16日前填写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环保局总量处;自2018年8月起,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我办将视情况扣除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绩效考核分数。
四、严格考核问责
土壤污染防治已纳入各区2018年度绩效管理目标,我办将根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区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区,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防治工作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