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2017〕15号
关于开展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环保(分)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文件精神,根据《环保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环保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一)各行业、各单位适合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场所。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
(二)已获得国家、省级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的基地,视同已获得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不再另行申报。
二、 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环保(分)局提交基地创建评估意向书。
(二)各区环保(分)局、教育局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活动,认真遴选、指导,在自愿的基础上完善和改造软硬件设施,使之符合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基本要求。
(三)各区环保(分)局会同区教育局在初评基础上推荐1-2个基地参评。报送材料包括基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区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武汉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申报材料中所涉活动、事件应附相关图片等材料予以补充证明。
(四)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直属单位,中央、省属在汉企业等单位直接向市环保局、教育局申请创建并报送材料至武汉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 评审步骤
市环保局会同市教育局组成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基地进行审定和实地考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后,由市环保局、教育局共同下文公布和授牌。
五、 其它事宜
联 系 人:王彬彬 金宪琦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路217号
联系邮箱:1455584311@qq.com
联系电话:027-85806561
附件:1.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武汉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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