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办〔2017〕32号
关于调整部分企业和项目环境管理权(2017年第三批)的通知
各相关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市直部门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国药集团中联药业中医药产业园等15家企业或项目(见附件)的环境管理权移交所在辖区环保部门。辖区环保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尽快做好企业或项目接收工作,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排放满足国家要求,同时要坚持环保服务理念,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移交环境管理企业(项目)名单(15家)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附件
移交环境管理企业(项目)名单(15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家)
1、国药集团中联药业中医药产业园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新校区(一期)
江岸区(1家)
武汉兴业医院
江汉区(1家)
武汉艺龄医疗美容医院
硚口区(1家)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汉阳区(1家)
武汉汉阳艾格眼科医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3家)
1、东风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项目
2、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汽车塑料内外饰件建设项目
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扩建(乘用车)项目
蔡甸区(1家)
武汉九康医院
东西湖区(1家)
武汉嘉禾医院
江夏区(1家)
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舜宇通达武汉汽车饰件及模具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新洲区(2家)
1、武汉沃土恒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2、武汉荷香水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武汉自然源农业有限公司)50万只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武汉化学工业区(1家)
武汉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武汉新港化工新城码头及液体罐区工程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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