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2-20782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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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15:10 |
文   号: | 武环办〔2022〕2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15: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已经2022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澳门金沙娱乐城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重点,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职能部门。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法规处)
2.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办公室)
3.做好谋篇布局。全面落实《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订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按要求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法规处)
(二)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持续开展职权清理,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新法新规,动态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完成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责任部门:法规处、大气处)
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探索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持续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动态更新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责任部门:法规处、审批处、综合处、水处、土处、科监处、执法支队)
6.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制度,加强对“三张清单”(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实施情况的总结与评估。(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支队)
(三)加强立法质效,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7.注重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做好自查自纠、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相关工作。对《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治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科学合理安排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重点,形成调研成果。(责任部门:法规处、大气处、执法支队、监控中心、科技中心)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照现行有效及新颁布法律法规对2017年以来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做好“立改废释”相关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水平。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向社会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需组织开展执行情况评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
1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执行《武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资金项目、处理重大事件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完善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加强日常监督。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与公职律师选聘。(责任部门:法规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强化“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支队)
12.“刚柔并济”加大执法帮扶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法治“云课堂”等执法帮扶活动,加强行政指导、法治教育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尚无上级规定的处罚条款,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支队)
(六)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14.完善行政救济途径。通过行政处罚程序中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探索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制度落实,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责任部门:法规处、局办公室)
15.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出台市生态环境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及任务分解方案,制订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并推进落实到位。全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创新普法形式。(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支队、宣教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主要负责人要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书法报告。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跟踪,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开展宣贯活动。各部门要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力度和法治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领域,加强推进法治建设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分析和解决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