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报
第27期
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1日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组赴东西湖区现场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9月21日,由市委督查室、市交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东西湖区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东西湖区关于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市督查督办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了位于白鹤嘴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武汉市年丰港口仓储有限公司及其防汛备料码头(以下简称“年丰码头”),并现场组织区政府、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与年丰码头召开了协调会。
2017年5月以来,万勇市长现场调研,并作出部署安排,要求相关部门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进展,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督导组指出,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关系群众饮水安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国家环保部下达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和依法依规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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