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局积极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意见:特别是要珍惜湖北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目标:
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完成情况: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2016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7年将其列为全市深化改革专项任务之一。市环保局先后编制《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思路》、印发《落实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暨开展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启动《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坚持“一条红线管到底”,红线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武汉市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化工企业、沿江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排查,共立案查处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15家次,并督促青山区政府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
目前,反馈意见(市序号36,省序号68)涉及我局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特此公示。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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