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报
第80期
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
武汉市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学习知识竞赛
4月2日,武汉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学习知识竞赛,全市各区分管区长分别率领本区4名街级河长和5名河长制工作相关联系部门人员共140余名“考生”集体赶考。按照要求,本次竞赛考试成绩将纳入全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与各区年终绩效挂钩。
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河湖长制,于2011年在我市正式开始试点。如今,全市所有河流、湖泊都有了责任明确的河湖长,其中长江、汉江、梁子湖、汤逊湖等重要江河、湖泊,由市领导担任河湖长,其他河流、湖泊,由区、街道(乡镇)按要求设置河湖长和分级分段河湖长。
我市始终坚持将河湖长作为河湖治理管护的第一责任人,今年,全市将动态完善、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并将河湖长体系全面延伸至村(社区)一级,实现四级河湖长体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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