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755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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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7-08-29 09:47 |
文   号: | 武环管〔2017〕112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29 09:4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管〔2017〕112号
市环保局关于江夏区花界线麦芽湖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江夏区花界线麦芽湖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夏区花界线麦芽湖大桥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方面,项目总投资8066.6万元。项目总体由西向东布置,起于庙山开发区花山大道,以桥梁形式跨越麦芽湖渠、沪渝高速后,止于五里界锦绣大道,线路全长约848米(主桥长度约297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方案以及环保措施组织实施,《报告书》可作为该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组织实施该项目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落实隔声、抑尘、清渣、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区域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控制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完工后,对施工围堰等临时构筑物进行清理,及时修复项目施工场地的生态环境。
(二)严禁施工污水、泥浆、渣土等污染物排入麦芽湖渠,防止影响湖泊水环境。按照要求在桥梁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突发事故污水应急池和防撞护拦设施,制定落实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
(三)落实有关环境敏感建筑安装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项目沿线区域开发建设,在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不宜新建环境敏感建筑。
(四)落实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与沿线单位和居民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因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引起的环境投诉。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应组织对配套建设的径流收集系统、应急池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报告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投入试运行后,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若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方案或者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江夏区环保局负责,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督检查。
国家和省、市对环境保护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8日
抄送:江夏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