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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1-03-18 15:38 来源: 金沙博彩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816854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金沙博彩 成文日期: 2011-03-18 15:3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1-03-18 15:38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2010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0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78,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良。全年有284天空气质量为优良,比2009年少 1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8%,比2009年下降4.7个百分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见图1。各监测点年平均空气污染指数和空气质量优良率见图2。

    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比2009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下降6.8%,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见图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57毫克/立方米,比2009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上升5.5%,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见图4。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108毫克/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0.08倍,比2009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上升2.9%,见图5。

    2010年,全市降尘年均值为10.89吨/平方公里·月,比2009年上升0.51吨/平方公里·月。

    2010年全市酸雨样品检出率为24.5%,比2009年下降了4.2个百分点;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4,比2009年上升0.23;酸雨pH年均值为4.93,比2009年上升0.24。酸雨状况与2009年基本持平。

    (二)水环境质量

    河流水质评价项目为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和石油类。

    湖泊(水库)水质评价项目为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总磷、总氮、透明度和叶绿素a。

    1、河流(港)水质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10年全市11条主要河流(港)水质状况如下:

    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有5条:沙河、举水、倒水、长江武汉段、汉江武汉段;

    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有3条:滠水、金水河、青山港;

    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有1条:东荆河;

    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有2条:府河武汉段、马影河。

    与2009年相比,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准的主要河流(港)仍然为8个。长江武汉段及汉江武汉段为武汉市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较好。11条主要河流(港)水质状况详见表1。

表1    2010年11条主要江河(港)水质统计表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功能区类别

年均值超功能区类别项目及超标倍数

水质类别

长江

武汉段

纱帽(入境断面)

杨泗港

白浒山(出境断面)

长江武汉段

汉江

武汉段

郭家台(入境断面)

新港

宗关

龙王庙

汉江武汉段

青山港

江心泵站

进入明渠

青山港

滠水

城关

生化需氧量(0.02)

河口

滠口

生化需氧量(0.11)

滠水

倒水

李集

龙口

倒水

举水

城关

沐家泾

举水

金水河

金水闸

东荆河

黄陵大桥

生化需氧量(0.28)

沙河

四合庄

旧街

沙河

府河

武汉段

太平沙(入境断面)

氨氮(2.28)

劣Ⅴ

李家闸

氨氮(1.45)

劣Ⅴ

岱山大桥

氨氮(1.89)

劣Ⅴ

朱家河口

氨氮(1.72)

劣Ⅴ

府河武汉段

氨氮(1.63)

劣Ⅴ

马影河

船头山

氨氮(1.22)、生化需氧量(0.57)、高锰酸盐指数(0.51)

劣Ⅴ

    11条主要河流(港)的25个监测断面中,符合功能类别的断面有17个,占68.0%。11条主要河流(港)25个监测断面的水质类别分别为Ⅱ类占48.0%;Ⅲ类占20.0%;Ⅳ类占12.0%;劣于Ⅴ类占20.0%,水质类别比例见图6。

 

    2、湖泊(水库)水质

    2010年全市69个主要监测湖泊(水库)水质按功能类别统计,符合功能区类别的湖泊有19个,占27.5%。69个湖泊(水库)中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有4个,占5.8%;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有12个,占17.4%;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有18个,占26.1%;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有12个,占17.4%;其它23湖泊(水库)水质较差,均为劣Ⅴ类,占33.3%。见图7。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10年全市69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类别如下:

    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湖泊(水库)有4个:斧头湖、梁子湖、道观河水库、鲁湖;

    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湖泊(水库)有12个:木兰湖、严西湖、日光湖、星光湖、月光湖、七湖、兑公咀、陶家湖、知音湖、少潭湖水库、官莲湖、蔡甸西湖;

    符合Ⅳ类标准的湖泊(水库)有18个:东湖、汤逊湖、张毕湖、竹叶海、川江池、安仁湖、严东湖、小奓湖、涨渡湖、柴泊湖、武湖、沉湖、朱家湖、干汊湖、后湖、四美塘、朱山湖、江汉西湖;

    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湖泊(水库)有12个:青菱湖、机器荡子、车墩湖、野湖、五加湖、木鹅湖、月湖、鲩子湖、银湖、江汉北湖、后襄河、菱角湖;

    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湖泊(水库)有23个:东西湖、龙阳湖、南湖、墨水湖、阳春湖、南太子湖、青山北湖、紫阳湖、小南湖、三角湖、晒湖、野芷湖、汉阳莲花湖、塔子湖、北太子湖、蔡甸莲花湖、金湖、内沙湖、万家湖、西边湖、汤湖、黄家湖、烂泥湖。

   东湖的鹰窝湖符合Ⅲ类标准,郭郑湖和汤菱湖水质符合Ⅳ类标准,水果湖水质符合Ⅴ类标准。

     与2009年相比,严西湖、鲩子湖、张毕湖、竹叶海、江汉北湖、江汉西湖、银湖、月光湖、星光胡、沉湖、兑公咀、知音湖、陶家湖共13个湖泊水质好转;青菱湖、机器荡子、木鹅湖、车墩湖、五加湖、后襄河、小南湖、烂泥湖、汤湖共9个湖泊水质下降;其它湖泊(水库)水质保持稳定。 69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详见表2。

 

表2   2010年69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统计表

湖泊(水库)名称

功能区

类别

年均值超功能区类别项目及超标倍数

水质

类别

木兰湖

总磷(0.08)

斧头湖

梁子湖

道观河水库

鲁湖

东湖

郭郑湖

总磷(0.82)

水果湖

总磷(1.02)

汤菱湖

总磷(0.14)

鹰窝湖

 

平均值

总磷(0.50)

汤逊湖

总磷(0.46)

涨渡湖

总磷(0.54)

青菱湖

总磷(1.64) 、生化需氧量(0.18)

严东湖

总磷(0.40)

严西湖

东西湖

总氮(2.84) 、总磷(2.52)、石油类(1.76)氨氮(0.18)

劣Ⅴ

黄家湖

总磷(3.54) 、高锰酸盐指数(0.15)

劣Ⅴ

龙阳湖

总磷(33.80)、总氮(11.47)、石油类(11.18)、氨氮(9.05)、生化需氧量(1.14)高锰酸盐指数(0.65)

劣Ⅴ

后湖

总磷(0.64)、生化需氧量(0.25)

柴泊湖

总磷(0.38)

南湖

总磷(7.20)、总氮(4.03)、氨氮(2.63)、生化需氧量(0.16)

劣Ⅴ

墨水湖

总磷(4.33)、总氮(0.71)、生化需氧量(0.02)

劣Ⅴ

杨春湖

总氮(0.81)、总磷(0.11)

劣Ⅴ

南太子湖

总磷(1.23)、总氮(1.16)、生化需氧量(0.12)

劣Ⅴ

少潭湖水库

青山北湖

总氮(1.13)

劣Ⅴ

紫阳湖

总氮(0.49)、总磷(0.30)、生化需氧量(0.20)

劣Ⅴ

三角湖

总氮(2.56)、总磷(1.82)、氨氮(0.53)、生化需氧量(0.04)

劣Ⅴ

晒湖

总磷(11.2)、总氮(5.47)、氨氮(4.15)、生化需氧量(0.29)、高锰酸盐指数(0.09)

劣Ⅴ

野湖

总磷(0.54、生化需氧量(0.05)

木鹅湖

总磷(0.69)

车墩湖

总磷(0.01)

五加湖

总磷(0.25)

野芷湖

总磷(1.63)、总氮(0.59) 、生化需氧量(0.11)

劣Ⅴ

月湖

总磷(0.35)

莲花湖

总磷(2.08)

劣Ⅴ

塔子湖

总磷(2.03)、总氮(0.28)、石油类(0.28)、高锰酸盐指数(0.05)

劣Ⅴ

鲩子湖

总磷(0.28)

 

续表2

湖泊(水库)名称

功能区

类别

年均值超功能区类别项目及超标倍数

水质

类别

张毕湖

竹叶海

北太子湖

总氮(0.51)、总磷(0.31)

劣Ⅴ

江汉北湖

总磷(0.09)

后襄河

总磷(0.58)、总氮(0.07)

机器荡子

总氮(0.23)、总磷(0.01)

菱角湖

总磷(0.12)

江汉西湖

小南湖

总氮(1.28)、总磷(0.34)、氨氮(0.16)

劣Ⅴ

银湖

总磷(0.82)、总氮(0.63)

四美塘

小奓湖

生化需氧量(0.09)

日光湖

总磷(0.40)

月光湖

总磷(0.64)

星光湖

总磷(0.44)

武湖

总磷(0.58)

沉湖

总磷(0.70)、生化需氧量(0.35)、总氮(0.21)、高锰酸盐指数(0.08)

安仁湖

陶家湖

朱家湖

七湖

兑公咀

朱山湖

官莲湖

川江池

蔡甸莲花湖

氨氮(0.75)、生化需氧量(0.41)、总磷(3.42)、总氮(1.71)

劣Ⅴ

知音湖

金湖

总氮(0.77)、总磷(0.32)

劣Ⅴ

内沙湖

石油类(5.50)、总氮(0.23)

劣Ⅴ

万家湖

总磷(1.64)、总氮(1.09)

劣Ⅴ

西边湖

总磷(4.70)

劣Ⅴ

烂泥湖

总磷(0.94)、总氮(0.48)、石油类(0.18)

劣Ⅴ

汤湖

总磷(1.70)、总氮(0.60)、生化需氧量(0.15)

劣Ⅴ

蔡甸西湖

干汊湖

总磷(0.06)

    3、湖泊(水库)水质营养状态

    按照《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全市69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的营养状态评价结果为:中营养状态的25个,轻度富营养状态的19个,中度富营养状态的20个,重度富营养状态的5个。

    4、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0年中心城区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9个基本项目、35项有机物特定项目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109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统计见表3。

    表3  2010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和水质达标状况统计表

水厂名称

取水量(万吨)

达标水量(万吨)

达标率(%)

汉江国棉水厂

193.5

193.5

100

汉江宗关水厂

23203.6

23203.6

100

  汉江琴断口水厂

7342.0

7342.0

100

  汉江白鹤嘴水厂

6268.8

6268.8

100

长江堤角水厂

2942.2

2942.2

100

  长江余家头水厂

10067.2

10067.2

100

  长江平湖门水厂

6003.6

6003.6

100

  长江白沙洲水厂

21066.0

21066.0

100

长江沌口水厂

4336.7

4336.7

100

长江港东水厂

10699.1

10699.1

100

中心城区

92122.7

92122.7

100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1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4分贝,达到区域环境噪声2类标准,比2009年上升0.7分贝。声源构成情况为:生活噪声源占80.0%,交通噪声源占11.9%,工业噪声源占7.1%,施工噪声源占1.0%,见图8。生活在55分贝以下的人口数量占网格总人口的42.91%;55分贝以下覆盖面积为112平方公里,占网格总面积的53.3%。

 

    2、交通道路噪声

    2010年监测的197条城市交通道路噪声平均值为69.1分贝,达到交通道路两侧功能区噪声标准,与2009年持平。达标路段长度占监测干道总长度的79.7%,比2009年上升10.1个百分点。在国家考核的14条主要干道中,达标的干道有临江大道、冶金大道、建设大道、中山大道、鹦鹉大道、沿江大道、中山路、沿河大道、徐东大街、和平大道、解放大道;未达标的干道有江汉二桥、长江大桥、汉阳大道。主要交通道路噪声环境状况见图9。

    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状况

    (一)废气

    2010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720.80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0.93亿标立方米,其中,燃烧过程排放的废气2102.84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气2617.96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28万吨,较上年下降    22.75%。

    全市烟尘排放总量1.37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27万吨,比上年减少1.82万吨,工业烟尘去除率99.55%。全市工业粉尘排放量0.86万吨,比上年增加0.04万吨,工业粉尘去除率97.27%。全市重点污染企业拥有工业废气处理设施649台(套),其中大型高效脱硫设施有40台(套)。

     (二) 废水

    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量78376.6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2465.15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8.66%;生活污水55911.52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71.34%,生活污水排放量仍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51万吨,比上年下降2.56%。工业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六价铬0.48吨,氨氮1299.06吨。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21%,工业重复用水率93.05%,分别比上年提高0.08和8.67个百分点。重点污染企业拥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251台(套)。

    2010年武汉市正在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6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86.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24.84万吨,比上年增加109.55万吨,综合利用量1337.27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31.5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5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6.7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9.82%。

    (四) 污染物减排指标

    1、二氧化硫: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28万吨,较上年下降22.75%。

    2、化学需氧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51万吨,比上年下降2.56%。

    三、主要环保工作与成效

    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开展“十一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94个,督促各区加快减排项目建设。

    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全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实施计划,完成10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或管网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9#、10# 机组,关闭武汉阳逻长江造纸厂,拆除娲石水泥厂4座、梅山水泥厂3座水泥立窑。

    加强管理减排,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新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10台套。通过第三方运营和开展“飞行监测”等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4%。积极推进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污染减排数据的权威性。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编制完成了《武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初稿)》。

     (二)加强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充分发挥环评在宏观调控、综合决策和源头防污的作用,拒批或暂缓审批70余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不合理或不能满足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狠抓环评措施落实,完成各类建设项目验收977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同时,在完成全国规划环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市人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各开发区、都市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全年完成9项规划环评审查,促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全市“十二五” 工业、交通、城市建设等6个专项规划和16个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类规划的环评工作。

    (三)加强环境执法立法工作,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推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7万人次,检查企业7100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4家,挂牌督办违法排污企业35家。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整治11处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保障饮水安全。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停产治理1家,取缔关闭4家,搬迁4家。

    转变环境信访工作思路,提出处理投诉的“有理推断”论,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办理各类信访投诉8907件,投诉接访率100%,立案率100%,办结率96.10%,群众满意率95.16%。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45件,完成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积极推进环境立法,规范环保行政执法管理。协调开展《武汉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武汉市饮食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调研。开展行政执法法规清理工作,建议保留5件,修改1件,废止1件。调查环保违法行为1235件,执行行政处罚162件。市环保局、硚口区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称号。

    (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湖泊综合整治,对梁子湖区域实行保护性区域限批,梁子湖武汉水域保持II类水质。积极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编制完成东湖部分区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让湖泊休养生息”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推进了梁子湖、马影河的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积极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建成28条环保检测线,启动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工作,检测机动车5万余辆;有序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核发20万套环保标志;加大路检抽检力度,路检抽检车辆1.2万台,对近400台“冒黑烟”严重车辆进行了曝光。继续实施“城市清洁空气工程”,对禁燃区内45台工业燃煤锅炉和小浴池燃煤锅炉实施“改燃”。开展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综合整治,完成500户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

    (五)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

    积极推进“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现状分析,明确了考核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各相关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解下达了考核试点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对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建成全市生态示范项目29个。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5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基本完成东湖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江夏区梁子湖流域125个行政村被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共获得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25亿元。开展生态乡镇(村)的创建工作,东西湖区慈惠街、黄陂区官田村及蔡甸区星光村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了20个市级生态村。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监测试点工作,着手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体系。继续实施农村环保协管员制度,增加一批农村环保协管员,举办农村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班,提高环保协管员及乡镇领导干部的环保素质。

    (六)推进环保规划、科技、监测、信息工作,为环保事业长远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组织编制完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草案)》,明确了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要领域、重点区域、主要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内容。

    深入推进我市“十一五”水专项《高排放标准活性污泥法处理流程升级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十二五”水专项《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了灰霾天气监测与分析、知音湖和南湖等重点湖泊水污染物地方性排放标准等课题研究工作。

    全面开展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工作,共获环境质量有效数据68万余个,污染源监测数据4万余个,为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结合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积极推进灰霾污染因子、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特定项目和重金属分析等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筹建环境空气灰霾自动监测站,东湖梨园、吴家山和沌口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PM2.5监测项目,宗关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生物毒性监测设备。强化环境监测数据应用与分析,对汉江“水华”现象成功进行了预警监测,跟踪监测北方沙尘天气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针对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出现的异常状况,撰写专题研究报告,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完成了武汉市环保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将全市环保基础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和充分利用,总体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结合机动车排气污染、环境统计、环保行政处罚等工作,开发建设了配套工作系统,促进各项业务开展。对环保门户网站进行持续升级改版,为网民提供了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建设了“武汉市环保系统协同办公平台”,畅通市区两级环保系统的沟通渠道。

    (七)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依托各类媒体,借助多方力量,组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在国家、省、市报纸刊发我市环保新闻报道500篇次,其中省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环境新闻180篇次,给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举办“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组织“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呵护城市蓝天”暨第四届武汉“环保大使”受聘大型群众性活动,向全市80万车主发出“少开一天车”的倡议。联合开展“爱我百湖”大型宣传活动,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关注,推动了武汉市湖泊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绿色创建活动,新增绿色公交线路4条,新创建60个市级绿色社区,完成10所绿色学校、7个绿色社区省级申报工作。

    (八)开展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大力开展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营运相关工作,20多家企业与运营公司签订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合同。积极推进余热利用和移动热源供应工作,完成省奥体中心、武钢宾馆、洪山广场大酒店的移动热源供应工作。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模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进一步完善了《武汉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工作,完善排污企业环境信息采集和共享制度,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正式签订了绿色信贷标准体系和专项激励政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排污企业环境信息与银行对接共享。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规模,继续在钢铁、化工、电子等重点污染企业推行责任保险,对列为重金属重点污染企业的结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境责任险,25家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青山区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价结果通过全区环保大会进行通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餐厨垃圾综合整治,江岸区、武昌区开展回收餐厨废油试点工作。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黄陂区制定了生态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废物循环利用,探索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成6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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