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58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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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2-09-24 09:44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9-24 09: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办〔2012〕37号
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山、东西湖区环保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市环保局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武环〔2012〕26号),今年应完成20家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评价区域覆盖至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市管企业,评价时段为2011年度。请你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办法(试行)>和<武汉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武环〔2010〕96号),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评价对象。各单位应确定不少于4家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对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增加评价企业数量。评价对象重点选择前期评价结果为黄、红、黑色的企业或前期未有列入评价范围的新增环境管理重点企业,拟评价企业名单于8月3日前报市环保局。
二、严格评价过程。各单位应按照评价办法要求认真组织调查企业年度环境行为状况,审查核定企业年度环境行为指标,并初步确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级。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意见于10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
三、确定评价等级。市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企业评价等级。
联系人:污防处 符祖文 联系电话:85805621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企业 管理 通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