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586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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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2-06-21 11:37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6-21 11: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2]141号
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环评机构: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96号),为全面掌握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现状,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将于2012年6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结合《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77号),现将此次国家环境保护部抽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抽查工作结合前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自查情况、省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和近期日常管理发现的突出问题,以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为重点,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一)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1.项目承接的规范性:检查是否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接和编制工作进度管理记录,承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否存在由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和其他机构、个人签订的违规问题,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
2.项目与资质符合性: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类别与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的相符性,主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是否为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
3.质量管理有效性: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评机构两级审核记录以及审核结果的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专职技术人员签字负责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管理情况,外埠承接项目和协作项目的管理情况,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管理情况等;
4.档案管理规范性: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和电子件、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公众参与材料、环保部门批复等存档材料是否齐全。
(二)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
1.检查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条件,是否存在人员兼职、借证等违规问题;
2.检查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业务量和工作饱满程度;
3.检查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对机构内部管理规定的了解和执行情况;
4.检查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和培训情况。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情况
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环境现状描述是否全面、客观、准确;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影响识别是否全面;
3.环境监测、污染源强、工程数据等基础数据的来源、时效性和可靠性;
4.环境影响预测防范的准确性和预测内容的全面性;
5.环境保护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6.技术评估和环保部门批复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
(四)其他相关情况
了解环评机构近三年在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取得的科研和创新成果,环保系统事业单位在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改制后环评机构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二、环评机构现场检查具体安排
(一)听取各检查机构工作汇报,了解基本情况。
(二)抽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检查组提问的方式,检查其编制质量和项目负责人把握项目的能力和对项目的熟悉程度等。
(三)检查人员配备、办公场所、专业仪器设备、办公和文件处理设备配备等情况,要求不少于80%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岗。
(四)查阅内部管理规定,抽查档案材料,检查资质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核实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情况,与部分人员面谈,检查是否存在兼职、借证等违规问题及其对内部管理规定的了解和执行情况等。
(六)检查组认为需要的其他检查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抽查工作安排在2012年6月至9月,具体时间由国家环境保护部检查组视情况确定。检查组确定检查机构名单和检查组成员后,于检查前20日内,通知被检查机构准备相关备查材料并上报业绩情况,同时通知所在地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准备相关材料;
(二)检查组确定具体行程和环评机构质量抽查项目清单,并于检查前5日内,通知被检查地区和环评机构,环评机构需将列入质量抽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统一报送至我厅。
四、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地市级环保部门协助我厅配合做好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
(二)请被检查机构积极配合此次抽查工作,准备相关材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评价 评价机构 抽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