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739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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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2-04-05 15:52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4-05 15: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2]80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措施季度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季度调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季度调度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季度报表和分析报告。
二、季度报表有关内容须按照环办[2012]46号文要求认真填报,其中“本季度新增削减量”和“预计年度新增削减能力”两项要求填写计算公式。各市、州须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向省厅上报本辖区季度调度数据。2012年第一季度调度数据推迟至4月5日前上报。
三、省厅将加强对各地季报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季度调度工作执行情况将纳入全省“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范围。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总量 减排 调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