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74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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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2-07-03 20:07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7-03 20: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2]169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上半年
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环保部拟于2012年7月9日开始对我省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算,为切实做好此次核查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排核查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核查,核查组将选择2-3个城市对总量减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杜绝侥幸心理,按照核查抽检城市要求全力做好核查核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总负责,总量、监察、污防、自然等部门参加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全面负责减排核算和现场核查工作,并积极协调农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
二、全面总结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
各地要全面总结今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各地党委、政府对减排工作的领导部署情况、减排奖惩机制建立情况、2012年减排工作方案编制情况、2012年辖区减排任务分解情况、2012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各个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进展情况、机动车、农业源等新领域创新性工作情况、减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三、切实做好减排项目现场监管
各地要在7月7日前,组织力量对2012年度已建成减排项目和辖区内火电、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现场预核查,上半年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部解决或有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开始实施。对上述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一厂一人的要求,明确迎检工作责任人,责任人要全面熟悉该企业或该项目有关情况,做到有问题道得清、讲得明。
四、认真准备减排项目档案和测算表格
各地要认真组织准备减排项目档案资料,减排档案既包括2012年上半年新增的减排项目,也包括去年结转的减排项目,同时填报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统计表(各表格样式电子版可在省总量减排工作群共享中下载)。同时各地要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掌握辖区内机动车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等车辆明细信息,整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环保检验工作情况,通过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系统上传相关数据。请各地务必于7月3日前将本辖区半年工作总结、减排项目档案和统计表上报省环保厅总量处。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 马育锋 聂莹晖
联系电话:87167367、87167533
电子邮箱:mayufeng2001@163.com
1142629962@qq.com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总量 迎检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