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2017〕32号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工区安环局,东湖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现将《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省纪委十届七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环保系统全面履职尽责,现就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省纪委十届七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环保队伍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以“担当有为创佳绩,争先创优树形象”为工作目标,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坚持边查边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从问题导向出发,聚集问题发力,把找准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推动建立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坚持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纠风办的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对全市环保系统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督办;各区(功能区)环保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坚持统筹安排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要把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保机构垂直改革任务、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主要包括局党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是否完成大气、水、土壤考核目标任务。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条禁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新衙门作风”整治工作;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全省、全市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进度;是否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2017年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全市环保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
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市纠风办的整体谋划与全面部署下进行。市环保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阎忠宁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与督办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环保局办公室、总量处、生态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市环境宣教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5805352,邮箱:1550186196@qq. com。抽调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专事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协调推进工作。
四、方法步骤
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12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1、领会精神,部署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2、健全机构,成立专班。4月中旬成立市环保系统2017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与省环保厅、市纠风办联络对接工作,开展对各区(功能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实施。
3、认真选题,公开承诺。认真查找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服务效能和重点事项,确定今年承诺整改内容,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责任、时限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4、制定方案,层层动员。4月中旬制定市环保系统2017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组织保障。召开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28日前报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宣传全市环保系统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份至5月份)
1、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环保监督员、基层干部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市环保局网站设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通过网络举报、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注重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环保监督员对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2、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电视网络直播节目,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和结账清单。全市环保系统要在广泛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管理。各区(功能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于5月20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开展明察暗访。市局领导小组将采取局领导和相关处室分片包干、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环保监督员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至11月)
1、开展边查边改。全市环保系统要针对督促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2、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会,组织参加省市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作风聚焦”等活动,对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对在问题整改中动作不迅速、整改不彻底的现象,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办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全面整改结账。全市环保系统要根据建立的 “四个清单”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逐一销号结账。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注重宣传效果,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实感受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4、强化责任追究。全市环保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省市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和“作风聚焦”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市环保局将督促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启动倒查追责措施,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总结讲评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组织考核测评。11月中旬,市环保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区环保局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成绩将综合明察暗访、大数据评议、媒体监督、电话抽访、集中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各区(功能区)环保局督促检查考核结果。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具体计分方法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市纠风办下发的测评方法制定后另行下发。做好迎接省生态环境厅、市纠风办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2、加强讲评通报。12月份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讲评大会,对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讲评,对评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或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3、 强化结果运用。要强化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纳入全市环保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系统创优评先活动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环保系统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市环保局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抓好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要在单位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并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全市环保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贯穿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始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宣传全体环保人为改善环境质量所付出的艰苦努力。要及时反馈在督促检查中媒体曝光问题的查处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感受环保部门虚心听取意见、全力督促整改的决心和力度,增进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督促检查工作和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全市环保系统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同当前各项环保工作结合起来,同提升环境管理执法水平结合起来,同改善环境质量结合起来。要强化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力,要及时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问责追责,要在全市环保系统中形成勤奋履职、敢于担当、清廉有为的良好风气。
附件:1.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 2.市环保局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联系点和暗访暗查安排 3.市环保局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件1
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措施要求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人) |
---|---|---|---|---|---|
1 | 动员部署 阶段 (4月份) | 召开局党组会,传达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省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 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省环保系统关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形势。 | 4月20日前 | 机关党委 |
2 | 召开党组会,审议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要求 | 结合实际制定全市环保系统的加强尽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 | 4月20日前 | 机关党委 | |
3 | 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 | 从机关处室(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 4月20日前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
4 | 上报《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向省生态环境厅、市纠风办上报《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4月20日前 | ||
5 | 印发《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各区(功能区)环保局拟制本单位实施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市局。 | 4月28日前 | ||
6 | 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动员大会 |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 4月30前 | ||
7 | 开设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 | 在市局网站设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及时收集、梳理来信来访信件,分类处理各类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 4月30日前 | 信息中心 | |
8 | 查找问题阶段 (4月至5月) | 对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围绕依法履职、服务企业、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重点事项,做出具体承诺,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 | 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 4月30日前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9 | 聘请环保监督员。 | 聘请20名环保监督员,对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进行监督。监督员在“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中产生。 | 4月30日前 | 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处室配合 各区(功能区)环保局 | |
10 | 广泛征求意见。局领导、各处室(单位)通过网上、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环保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 市局、各区(功能区)环保局采取开门纳谏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 5月10日前 | ||
11 | 局领导到联系点调研履职尽责工作情况。 | 局领导根据计划,全面了解掌握联系点履职尽责工作情况,明确整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 |||
12 | 建立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 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及时建立专班,畅通工作联系方式。 | 5月10日前 |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功能区)环保局 | |
13 | 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 |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深入剖析原因。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于5月20日前将四个清单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30日前,全市四个清单上报省厅。 | 5月20日前 | ||
14 | 集中整改阶段 (6月至11月) | 组织明察暗访。局领导小组按计划安排对各联系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开展检查督导,对全市公开承诺事项进行明察暗访。 | 局领导小组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对各区(功能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自查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督促整改。 | 6月至7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处室配合 |
15 | 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会。 | 结合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整改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 | 7月中下旬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
16 | 加强宣传,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 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做法,及时表彰先进,树立履职尽责典型 | 全年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
17 | 组织环保监督员开展督促检查,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 | 邀请环保监督员到各区检查督导环保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发挥环保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区(功能区)环保局要积极配合,诚恳接受第三方监督检查。 | 全年 | ||
18 | 局领导开展监督检查。 | 局领导对联系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 9月至10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处室配合 | |
19 | 总结讲评(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 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查检查考评,做好迎接省厅、市纠风办考评准备工作。 | 认真准备,严密组织实施。 | 11月中旬开始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 | 上报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 按时上报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 11月30日前 | ||
21 | 配合做好省环保厅、市纠风办组织的集中评议。 | 认真准备,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 根据安排 | ||
22 | 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查检查工作总结讲评大会。 | 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运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考评成果。 | 12月底前 |
附件2
市环保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联系点和暗访暗查安排
序号 | 人员 | 相关处室 | 地 点 | 要 求 |
1 | 阎忠宁 | 局办公室、生态处 | 武汉新港、蔡甸区 | 1、局领导每月到各区暗访暗查一次,各处室陪同人员将暗访暗查情况(暗访暗查表附后)以书面形式反馈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报市委督查室。 4、各相关处室确定本处室具体陪同人员,各陪同人员为本处室联络员。 |
2 | 谢 昉 | 审批处、法规处 | 武汉化学工业区、青山区、新洲区 | |
3 | 赵建国 | 总量处、科监处 | 东西湖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岸区、黄陂区 | |
4 | 张作波 | 人事处、机关党委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江汉区、武昌区 | |
5 | 张 颉 | 协调处、污防二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区、江夏区 | |
6 | 张朝辉 | 污防一处、财务处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硚口区、汉阳区 | |
备注 | 机关党委联系人:焦敏 联系电话:85808638 |
同志暗访暗查情况表
暗访时间 | ||
暗访主题 | ||
发 现 问 题 | 1、 2、 3、 …… | |
交 办 情 况 | ||
办 结 情 况 | ||
填表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3
市环保局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
和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为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阎忠宁
副组长:谢 昉、赵建国、张作波、张 颉、张朝辉、曾 欣、梁胜文
成 员: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主要负责人,市环保局东湖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焦敏同志担任,刘高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027-85805352,邮箱:1550186196@qq com。各区(功能区)环保局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各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8日前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专班
成立市环保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环保局办公室、总量处、生态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市环境宣教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抽调。下设4个小组,包括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和考核评估组,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舆论引导和考核评估以及市环保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1、综合组
组 长:焦 敏
成 员:白玉峰、刘 高、吴玉婷
主要职责:
(1)负责与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的联络、请示工作,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对有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局领导讲话、发言、总结等综合性文件、材料;
(3)按《实施方案》要求,协调组织推进各项工作;
(4)起草各种检查、会议通知,组织做好会务统筹工作;
(5)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督查组
组 长:曾晓斌、杨奋文、荣 欣、汤 玫
成 员:喻名生、秦卫华、李蒙蒙、倪晓菲
主要职责:
(1)履职尽责全面督查期间,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于全媒体监督平台、市长专线、“行风连线”群众举报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督办,负责信访、投诉案件的回复;
(2)组织公开承诺,协调做好省市“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作风聚焦”等活动;
(3)负责意见征询、民主评议等,以及与“两代表一委员”、环保监督员联系沟通工作;
(4)协调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配合做好有关明察暗访工作;
(5)组织做好全市分片包干督查以及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6)负责《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的督促实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宣传组
组 长:王 勇
成 员:杨海垚、于海涛、吴 萍、廖玉华
主要职责:
(1)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工作专栏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全市环保系统的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和推进工作;
(3)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及时和充分报道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挖掘、整理和深化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
(4)负责编辑和报送《工作简报》;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考核评估组
组 长:王杰芳
成 员:朱晗昱、欧阳珊、王 磊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制履职尽责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2)负责局系统本级以及全市环保系统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工作;
(3)负责拟定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估报告、讲评报告;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