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武汉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武汉双碳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阎忠宁,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毛冲,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李世生等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副局长张作波主持会议。
毛冲代表市法学会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第二届理事会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希望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研究,积极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实践,为不断开创环境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审议通过了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环境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当选为武汉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并在当选后作了讲话。
张朝辉强调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改革任务,对各级生态环境法学研究机构来讲,既是重大机遇也是现实挑战。武汉市作为全国环境法研究的重镇,理应勇立潮头,担当使命,切实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发挥思想引领定向作用。市环境法学研究会要肩负起引领全市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使研究会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立足武汉实际,发挥法治保障智囊作用。市环境法学研究会人才聚集,要把研究会成员的个人研究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智力支持和武汉实践经验。
三是聚焦“国之大者”,发挥服务群众平台作用。环境法学研究要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研究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环境法律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强化组织协调,发挥交流宣传阵地作用。研究会将继续秉持包容与开放的理念,夯实研究会作为推动理论交流与人才培养的平台作用,通过开展环境法治研究项目、建设政企学交流机制等,促进环境法学人才交流、沟通与成长。
来自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以及高校、律所、生态环境企事业等单位的6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了此次换届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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