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贵单位提出的启动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对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建设性的意义。武汉市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之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落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建设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国家、省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并创新性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着眼长远,用低碳理念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我市先后出台了《武汉市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等一系列低碳发展政策性文件,围绕实现武汉市2022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全方位推进低碳经济、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环境、低碳生活“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建设模式。
(二)开展试点,积极应对气候风险
2017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343号),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根据国家试点建设有关要求,我市启动了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研究工作,编制了《武汉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报告》。报告采用TaiCCAT适应六步骤以及气候风险模板,针对武汉市各行政区域的空间热点以及不同领域的关键议题作了完整性的现状风险评估,结合武汉市既有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总结提出了我市降低气候变化风险的路径,为我市制定《武汉市气候适应行动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推进生态降碳,打造园林城市
全力推进迎军运绿化提升,基本完成“三基本四覆盖”任务,开展了10条重点保障线路绿化提升。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龟山全景画馆、计谋殿、月湖绿道等项目建设,续建东湖绿道三期。新改扩建杨春湖、南太子湖、马投潭、杜公湖、竹叶海等湖泊公园。江汉区华安里小游园、青山区新奥街心公园等15个街心公园已提前完工。启动新洲区徐古镇花朝河湾、黄陂区胜天农庄、府河丰山,江夏安山街安山公园、黄家湖公园,蔡甸区运铎公园等6处郊野公园建设。
(四)健全体制机制,落实碳排放交易
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完成控排企业的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等工作。密切配合省发改委做好“中碳登”落户武汉等工作,积极推进武汉建成全国碳金融中心、碳交易中心。落实财税激励机制。2018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了74个项目建设,资金总额0.4亿元。为64户具有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备案资格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已退税款1.7亿元;为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业设备抵免税额的企业减免所得税0.09亿元,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0.16亿元。
(五)筹建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推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生态链
为确保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前期重点从园区选址规划、调研学习、产业导入等方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研究方面,已完成《充分利用中碳登落地带动湖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低碳产业研究》、《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方案》等研究报告;调研方面,分别赴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调研学习国内先进产业园建设及运营经验,如清华科技园、华夏幸福创新中心、思科智慧城、星河World等;选址方面,与长江新城、武昌区滨江商务区等进行多次洽谈,完成并完善了多版《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概念规划方案》、《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产业规划方案》,目前已与长江新城达成合作意向,并完成战略合作协议的起草和拟定;园区规划方面,已完成《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概念规划方案》、《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产业规划方案》等;园区招商方面,已完成《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招商运营公司组建方案》,梳理产业园招商政策,与落基山研究所、希尔环境等国内外绿色低碳企业、研究机构等意向合作方接洽,探讨建设及运营合作模式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市在“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方面,均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我市提出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花山生态新城等为载体,以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可复制的样板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推进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做好低碳发展有关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要素市场建设。建立低碳发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特别是风险投资进入低碳经济和生态建设领域,加大对碳交易标准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积极推动排污权、节能量、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自愿减排项目进场交易,进一步拓展包括碳信贷、碳资本市场、碳保险交易在内的更加系统和完备的交易系统,逐步探索建立国内领先的碳金融市场。
二是研究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拟定《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施工方案》(包含《公司组建方案》《公司章程》),启动公司登记注册工作,配合协调推动其他联建省市签署出资协议,明确出资人,落实注册资本金,尽早完成公司登记注册等手续,并同步开展人员招聘和团队组建。
三是积极推进我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市发改、经信、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分别打造了信用、信息、征信三个初级平台,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下一步,我市将会同相关部门整合三大初级平台资源,积极推动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银企三方信息共享,增加绿色信贷获得的便利性。同时,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搭建,探索推进“中碳登”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碳资产、碳交易和碳金融数据连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绿色金融信用平台,构建登记、交易和结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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