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4148 | 分     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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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9-07-12 17:22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17: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武汉市45个提质攻坚水体监测服务。
一、采购项目情况
本项目拟对武汉市45个提质攻坚水体开展监测工作,掌握水体水质情况。采购的监测服务期为6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19年7月至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求调整具体服务时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服务企业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服务企业应具有此项目相关的资质、能力、仪器和实验室,提交CMA报告。
三、其他要求
1、请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将密封的报价文件材料,于2019年7月18日中午12:00前送达递交材料到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2、根据本次采购需求情况,在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 系 人:侯帮磊
联系电话:85805321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武汉市提质攻坚水体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武汉市提质攻坚水体进行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和黑臭程度,为推进提质攻坚水体治理供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共6个月,采购方有权根据管理需求和工作实际调整具体服务时间,最终合同金额按照实际工作量(点位数)结算。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是每月对武汉市45条提质攻坚水体开展监测(因客观原因,实际监测43条)。
监测频次:每条水体每月监测一次。
监测点位:每条水体设置上、中、下游3个点位。
监测项目: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
本项目按照43条水体、每条水体3个点位,监测6个月核算总预算为19.6万元,最终合同总金额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
三、总体要求
投标的检测公司和执行项目人员应有地表水采样、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的监测资质,能够发出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招标人制定监测方案,提供水体和点位经纬度坐标。监测中产生所有的费用(车辆费用、人工费用、监测费用和其他费用),均计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列入投标金额。
项目中标单位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每月15日前对项目要求的水体进行监测,每月18日前必须将本月45个提质攻坚水体监测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采购方规定的邮箱。
四、技术要求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地表水采样应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2、透明度塞斯盘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3、溶解氧《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
4、氧化还原电位《水的氧化还原点位测量方法》DL/T 1480-2015
5、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五、质控要求
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一)现场要求
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采样,样品采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每批水样应采集不少于10%样品数的现场平行样,少于10个样品的至少采集一份平行样;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
(二)实验室要求
项目中标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仪器设备需通过计量检定。标准样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对于新换的标准样品的使用要有符合性检验程序;样品分析必须在样品的保存期内完成。
(三)监测全过程均须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四)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
六、数据报送
项目中标单位应于每月18日前将本月监测报告和按采购方指定格式整理好的数据发送至规定的邮箱。
七、考核评分
拟在服务合同中拟定,将依据数据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报告数量、提交的及时性、报告质量)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