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79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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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6-11-08 11:3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11-08 11: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东拟罚公告[2016]002号
经查实,以下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依据《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拟对下述机动车所有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序号 |
机动车所有人 |
车牌号码 |
车牌颜色 |
排放时间 |
排放地点 |
处罚单位 |
1 |
吴斌 |
鄂AZF905 |
黄色 |
2016年8月23日 |
三环线动车基地段 |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
2 |
朱拥军 |
鄂AE7136 |
黄色 |
2016年08月23日 |
三环线先锋东服务站 |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请上述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向我局依法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姜,联系电话86775430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