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2315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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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8-06-21 17:23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6-21 17: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8〕36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发布湖北省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度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环保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企业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并督促其在信息公开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按进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对辖区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应报请地方政府将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于每年7月10日和11月30日前定期向省厅报送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包含近三年应实施强审企业工作进展)。
附件:2018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