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90389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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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18:20 |
文   号: | 第14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18: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
工 作 简 报
(2020年第14期)
金沙博彩排污许可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
武汉市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情况通报
根据平台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各区2020年91个行业的发证完成率为46.71%,总完成率为85.83%。东湖风景区、洪山区、江汉区总完成率分别为98.21%、96.39%、95.29%,工作进度位于全市前列。江夏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蔡甸区总完成率分别为80.9%、80.16%、77.08%,总完成率排名为全市后3位。东湖风景区、洪山区、武昌区发证完成率分别为86.67%、85.71%、75%,工作进度位于全市前列。东西湖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证完成率分别为34.85%、24.63%和12.99%,发证完成率排名为全市后3位。
截至8月21日上午9时,各区91个行业尚未完成发证的715家企业中,其中新洲区101家、江夏区95家、东西湖区86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67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66家、蔡甸区65家、黄陂区74家、汉阳区32家、硚口区20家、江岸区36家、青山区28家、江汉区17家、武昌区16家、洪山区10家、东湖风景区2家。
结合上次视频调度局领导的要求,近期工作安排如下:一是东湖风景区、洪山区、江汉区、武昌区加大力度,争取本月底全部完成,完成率达到100%;二是尚未完成登记工作的区抓紧时间,争取本月底前完成登记任务,同步加快推进发证工作;三是江岸区、硚口区、青山区、汉阳区按9月15日前完成率100%排定工作计划,对发证企业进行跟踪督办;四是东湖开发区、东西湖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经开区、蔡甸区按9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对发证企业进行跟踪督办;五是从下周起,对91个行业未完成发证任务的排污单位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各区2020年发证登记91个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
附表 武汉市各区2020年发证登记91个行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日期8月21日9时,对比数据日期为8月14日9时)
总完成率排名 |
排名变化 |
区域 |
2020企业数(个) |
已发证/登记企业数(个) |
经核实不需发证/登记企业数(个) |
未完成企业数(个) |
新增发证/登记企业数(个) |
新增不需发证/登记企业数(个) |
发证完成率(%) |
总完成率(%) |
总完成率变化数(%) |
|||
总数 |
其中:发证类 |
总数 |
其中:已发证 |
总数 |
其中:不需发证 |
|||||||||
1 |
→ |
东湖风景区 |
112 |
15 |
94 |
12 |
16 |
1 |
2 |
4 |
0 |
86.67 |
98.21 |
3.57 |
2 |
→ |
洪山区 |
277 |
70 |
220 |
52 |
47 |
8 |
10 |
5 |
0 |
85.71 |
96.39 |
1.81 |
3 |
↑1 |
江汉区 |
361 |
36 |
277 |
18 |
67 |
1 |
17 |
13 |
-2 |
52.78 |
95.29 |
3.05 |
4 |
↓1 |
武昌区 |
302 |
64 |
239 |
40 |
47 |
8 |
16 |
7 |
0 |
75.00 |
94.70 |
2.01 |
5 |
↑3 |
新洲区 |
1397 |
134 |
958 |
4 |
338 |
29 |
101 |
123 |
53 |
24.63 |
92.77 |
12.71 |
6 |
↓1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825 |
110 |
564 |
18 |
185 |
26 |
76 |
13 |
1 |
40.00 |
90.79 |
1.80 |
7 |
↑2 |
东西湖区 |
1444 |
132 |
929 |
18 |
376 |
28 |
139 |
137 |
44 |
34.85 |
90.37 |
12.64 |
8 |
↑2 |
硚口区 |
197 |
50 |
129 |
24 |
48 |
6 |
20 |
24 |
1 |
60.00 |
89.85 |
12.69 |
9 |
↑4 |
青山区 |
574 |
82 |
336 |
33 |
177 |
21 |
61 |
59 |
24 |
65.85 |
89.37 |
14.46 |
10 |
↓4 |
江岸区 |
291 |
65 |
183 |
22 |
72 |
7 |
36 |
7 |
0 |
44.62 |
87.63 |
1.82 |
11 |
↓4 |
汉阳区 |
682 |
83 |
153 |
32 |
436 |
19 |
93 |
19 |
0 |
61.45 |
86.36 |
2.66 |
12 |
↓1 |
黄陂区 |
2340 |
128 |
1113 |
12 |
829 |
42 |
398 |
112 |
33 |
42.19 |
82.99 |
6.10 |
13 |
↑2 |
江夏区 |
1691 |
180 |
988 |
31 |
380 |
54 |
323 |
41 |
110 |
47.22 |
80.90 |
9.06 |
14 |
→ |
经开区(汉南) |
1018 |
77 |
674 |
3 |
142 |
7 |
202 |
49 |
18 |
12.99 |
80.16 |
6.58 |
15 |
↓3 |
蔡甸区 |
1518 |
117 |
1025 |
10 |
145 |
42 |
348 |
5 |
0 |
44.44 |
77.08 |
0.38 |
全市 |
13037 |
1351 |
7885 |
332 |
3305 |
299 |
1847 |
620 |
282 |
46.71 |
85.83 |
6.93 |
市区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
近期,市区通过各类媒体,加大了排污许可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制度政策解读,有序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形成政府综合监管、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2020年8月18日下午16时,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当好生态环境‘店小二’ 优化营商环境‘创一流’”新闻发布会暨答记者问,宣传了排污许可工作。8月19日,《武汉生态环境访谈录》(第2期)在武汉广播电视台《长江视点》播放了一期15分钟新闻访谈节目,对排污许可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8月21日,长江日报在第8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刊登了“快速准确核发排污许可证奠定‘一证式’监管基础”。现将相关内容节选发给大家。
当好生态环境“店小二” 优化营商环境“创一流”新闻发布会
(节选)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有力举措。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局努力克服疫情和汛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帮助有关排污单位实现持证排污,努力为众多排污单位创造生态环境领域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
一是灵活建库。通过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监管数据、紧密结合以往污染普查数据,广泛对照其他行业关联数据,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市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库,涵盖全市1.8万家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极力避免重复排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是注重效率。坚持线上线下相融合,始终保持线上途径畅通,积极做好线下答疑解惑,通过网上审核资料、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困难企业上门服务,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少跑路。采取“三分五集中”(分区域、分园区、分行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集中宣传、集中填报)方式,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努力做到“就近办、一次办”。
三是精准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青山区建立条块结合模式,通过驻区大企业主管部门从上至下宣传引导,提高办证效率。武昌区将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流程并联开展,为企业办证节约一半时间。新洲区坚持特事特办,不到1个月就将排污许可证送到11家乡镇污水处理企业。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5万家排污单位发证登记工作,完成率达到80%,其中纳入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的33个行业5002家排污单位发证登记率达到100%,提前1周完成省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后的答记者问(节选)
问题: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您介绍一下,生态环境部门将从哪些方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
回答: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将实现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一证式”管理,同时体现出排污行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如排污许可证中将详细记载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设施及其对应的排污口、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和监测要求、环保设施运行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要求等,可以说既是排污单位环保守法的手册,也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依据。
在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督促纳入名录范围的排污单位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工作要求,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目前纳入今年全市排污许可任务清单的1.8万家排污单位已经完成了发证登记工作的接近80%,还有约4000家正在办理之中。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到2020年11月前我市要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在此,我们也呼吁各尚未完成发证登记工作的排污单位,主动与所在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及时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我们还将实行排污许可常态化管理机制,对于新增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督促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二、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排污许可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营造“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舆论氛围,督促排污单位树立“无证不得排污”、“不按证排污违法”的法律意识。一是要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二是要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履行法律责任义务,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三是督促排污单位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台账,按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三、严格加强证后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到按证监管,依证执法。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范围,不断加强排污许可工作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违法情节严重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报请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武汉生态环境访谈录2•一证两清单》
《长江视点》新闻访谈(节选)
问题1: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全市共审核发放了380余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而根据国家提出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今年全市需完成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有1.8万家。请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工作背景。
答:国家2017年开始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工作,至2019年共安排了火电、钢铁、石化、造纸等33个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我市共计完成了380多家。今年,国家提出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前期排查情况,我市共涉及112个行业1.8万家排污单位。
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都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单位无证排污的,将会受到“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等处罚。所以,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既是排污单位履行其法律责任的需要,也是保障正常生产运营的需要。
二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家提出的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通过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等环保制度,实行“一证式”管理。
三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其中之一。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全覆盖,对所有排污单位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排污单位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为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也希望尚未完成发证登记工作的排污单位,尽快联系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问题2:截止目前,武昌区91个行业的发证完成率为60%,总完成率为91.36%。我们采取了哪些举措积极推进排污单位分类处置和发证登记工作?
答:一是高度重视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周密部署,由环境管理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狠抓落实推进;同时争取区政府财政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技术指导、审查、服务和技术培训。二是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开展排污许可证工作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排污许可制度的知晓率;制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指南,提高企业填报效率;分3次组织医疗行业、加油站、锅炉、汽修、转运站等辖区涉及行业的重点、简化类别企业进行集中培训、现场答疑。三是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针对武昌区登记类企业规模小、业态变化较大,且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不懂电脑操作,正确填报压力较大等特点,武昌区分局靠前指导,主动服务,联系园区管理部门,核实光通科技园园区内企业经营状况,进行集中指导;对于加油站、垃圾转运站等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跟进服务,督促指导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对没有实际行动的企业,上门直接向企业负责人宣传政策,加大督办力度,争取企业负责人理解与支持。通过分类处置、重点突破,武昌区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工作。
各地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
编者按: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重点督办、集中约谈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值得借鉴学习。现将随州市工作经验转发给大家,供各区参考。
重点督办,随州集中约谈30余家污染源单位
8月14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随县分局排污许可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并集中约谈了30余家污染源单位负责人。
排污许可申报登记集体约谈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文钟同志主持,随县分局及排污许可技术支持单位参加。约谈会上,市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通报了全市各地排污许可工作进展,分析了完成年度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困难,重点宣传了排污许可制度的现实意义、企业责任、违法后果及证后要求,详细讲解了排污许可申报及登记流程及时限要求。排污许可审核及登记技术支持单位现场对污染源单位产品产能、生产线信息、污染防治信息、中心经纬度等信息进行了收集,并组织技术人员免费为登记类企业进行了现场填报登记。
约谈会强调,全市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力保9月底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目标不能变,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力度不能松,高效运转的推进机制及队伍不能散,要结合当前工作,做到思想统一、信息核实、填报质量、制度执行“四个到位”。
据了解,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集中约谈,提高了企业对排污许可制度的认同感,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主体责任,随县排污登记已全面清零,正全力推进发证企业申报审核工作。